《世界记忆名录》收录具有世界意义的文献遗产,是世界记忆项目的主要名录。这份名录由秘书处管理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网站上公布。世界记忆项目还鼓励建立地区和国家名录。这两个名录主要收录具有地区和国家意义的文献遗产。地区和国家名录并非在重要性上次于《世界记忆名录》,而是保护地区和国家文献遗产的手段,因为并不是所有文献遗产都具有世界意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就是中国的国家级名录。
根据中国国家委员会的规定,文献遗产原则上应首先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然后才能申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和国际名录。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每2年申报一次,申报工作由世界记忆项目中国国家委员会启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负责组织对本区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向中国档案文献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次最多可推荐1—2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中国国家委员会批准后,收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世界记忆项目中国国家委员会将根据文献本身所具有的影响力和世界意义,从《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中遴选推荐项目,向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或国际名录提名。
根据中国国家委员会的规定,文献遗产原则上应首先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然后才能申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和国际名录。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每2年申报一次,申报工作由世界记忆项目中国国家委员会启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负责组织对本区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向中国档案文献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次最多可推荐1—2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中国国家委员会批准后,收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世界记忆项目中国国家委员会将根据文献本身所具有的影响力和世界意义,从《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中遴选推荐项目,向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或国际名录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