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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公司档案(1803—1948)
日期:2025-12-24
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中福公司档案(1803—1948)
1 申报文献名称
中福公司档案(1803—1948)
2 概述
中福公司是民国时期著名的中英合资企业。其经营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发展变迁堪称近代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一个缩影。中福公司档案共4485卷,涵盖地契、合同、章程、财务年报、技术图纸、人事档案及珍贵照片等,完整呈现了中福公司由英资福公司、福中总公司至中英合资中福公司的演变历程。形成主体多元,涉及清政府、民国政府、企业机构及蒋介石等历史人物。内容涉及两次重大矿案交涉、焦作煤矿工人大罢工等事件,生动展现了中国人民反抗殖民掠夺、争取经济主权的斗争历程。抗日战争期间,中福公司内迁西南,以先进设备支撑后方能源供应,彰显了民族工业在国难中的担当与贡献。该档案不仅记录了外资企业的技术输入与管理经验,更揭示了官商合办企业在中原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推动作用。
3 申报者
河南省档案馆
4 申报文献说明
4.1 文献遗产载体
申报档案均为纸质载体。有公文、函电、合同、章程、财务年报、银行信用担保;有地质勘探、矿区设计图纸、开矿凭单、购地地契、统计报表;有个人履历、登记表、奖惩、工资奖金;有股票、股权登记存根、股利分红;还有照片、地契等。
4.2 文献出处及流转情况
1948年10月,焦作第二次解放后,中共焦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接管了旧政权档案。1960年,焦作市档案局接收了焦作矿务局移交的部分中福公司档案;1962年7月,焦作市档案局又接收了武汉市化学工业局移交的部分中福公司档案。1968年2月,中福公司档案作为敌伪档案奉命上交至河南省革委会和省军区联合组成的“清理敌伪档案办公室”。1981年,由省公安厅转交省档案馆保存至今。另有十多卷档案是1964年8月原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移交给河南省档案馆的。
5 真实性和完整性
河南省档案馆馆藏的中福公司档案,完整地呈现了其由福公司、福中总公司到中福公司的变迁历程,展现了当时中国政治、外交、经济、军事、社会发展等历史状况。档案流转路径清晰,来源确切,真实可信。
6 主要标准
6.1 历史意义
(1)中福公司档案是我国民族企业在外资殖民下在竞争中求生存、合作中求发展的历史见证。
1897年3月,福公司在英国成立。次年,经与清政府签订《议定河南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福公司取得了河南焦作一带的采矿权。1904年9月,福公司获取河北矿务局颁发的《黄界开矿凭单》,允许其在黄界内开采煤矿。自1904年至1914年十年间,福公司相继又开凿了七个矿井。随着各井陆续投产,煤炭产量逐年上升,从1906年的12万吨,提升到1912年的54.98万吨。巨额利润驱使福公司要求扩大矿区到“黄界”以外的“红界”,并不允许当地土窑在“红界”开矿。引发了福公司与当地官府、民族资本家、土窑主旷日持久的矿案纠纷。
具有标志性的矿案交涉有两次,第一次是自1898年原合同的签订到1915年5月福中总公司成立;第二次是自1925年焦作煤矿工人大罢工之后,到1933年5月。1925年7月,为声援五卅运动,焦作煤矿工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工,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煤矿工人反抗福中总公司压迫而发动的,罢工持续8个月,时间之长,影响之大,在中国革命史上是少见的。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政府期望得到英美政府支持,在其干预下,河南省政府成立福中清算委员会,根据清算结果,地方一切合法损失,福公司依法赔偿,然后进行合资经营。1933年5月,中原公司与福公司签订合资经营煤矿业合同,两公司完全按照中国法律合组中福两公司联合办事处(简称中福公司),选郭仲隗为董事长,李文浩为总经理,开始了有中国人主导的发展阶段。
两次矿案交涉,源于矿权,源于不平等的合同,牵涉国家、政府、企业与民众社会各方面因素。有民族矛盾,又有阶级矛盾;是经济纠纷,也是政治纠纷、社会纠纷。迫于中国时局、外交压力,终由政府牵头各方参与以妥协、合作方式解决。
(2)中福公司档案是我国近代工业化的缩影。
中福公司几经改组、重组,形成了统一管理、分别生产、集中销售的管理体制。建立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员工、薪酬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完善的制度。中福公司档案记录了中福公司的活动范围、主要经营业务以及每个煤矿的生产经营情况;记录了其为我国工矿业生产效率提高做出的贡献。
中福公司成立后,内部工潮迭起,外部债台高筑。面对经营困境,1934年7月,蒋介石委派翁文灏为中福整理专员,孙越崎为总工程师,整理中福矿务,颁布《河南中福煤矿整理办法》,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编制计划,整顿工程,打开运销渠道,稳妥处理与土窑的关系。通过整理,从1934年亏损959471.22元,到1935年实现盈利100万元。1936年,中福公司的煤炭产量和销售量在全国仅次于河北开滦和山东中兴煤矿,位居全国第三。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中福公司作为抗战时期唯一内迁的大型煤矿企业,利用从焦作运出的4000余吨先进机器设备,先后改建、扩建湖南湘潭煤矿、四川天府、嘉阳、威远、石燕和全济煤矿。改变其自然通风、手工挖煤,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的生产方式,使其成为具有先进生产技术的大型煤矿,既保护了先进设备,又提高了合作煤矿的机械化水平。天府、嘉阳、威远、石燕,四矿年总产量达90万吨,约占国民党政府管辖区600万吨的15%。其所产煤救济陪都及川东川西军需工业民营工厂交通机关及民用燃料,支撑了抗战后方的能源供应,增加了中国抗战的经济力量,为抗日战争最后的胜利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6.2 形式和风格
中福公司档案跨度时间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福公司、中原公司、福中公司的成立、历次改组的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有人员往来的调动、各级官员的任免等;有管理机构、矿厂、经销部等生产营销及其所经营的上下游产业的业务报告;有各级政府、官员、个人围绕土窑、道清铁路、公司业务等问题的往来信件;有围绕矿案交涉、公司年报等编辑的专题材料;还有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股票、地契等。
7 独特性或稀有性
中福公司档案全宗中含有很多珍贵的文献,比如,清光绪年间地方政府颁发给福公司的《开办矿地凭单》;1926年英商福公司与煤矿工人签订的反映工人复工条件的《焦作煤矿工人罢工条款》;福中总公司组织章程;中原公司、福公司合资经营煤矿业合同;蒋介石、孙越崎等民国人物的手写信件、题词等。
8 意义概述
中福公司档案是中福公司影响中国,改变河南的历史见证。中福公司是民国时期著名的中英合资企业。其经营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发展变迁堪称近代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一个缩影。福公司在焦作建厂、开矿、修建铁路,本质上是对中国资源的掠夺,客观上也给封闭的中原腹地带来了发展动力。其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加快了河南煤矿机械化的进程,催生了官商合办的中原股份有限公司,也使焦作由一个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下白作村发展成为一座城市。中原公司作为福公司的重要竞争者与合作者,不仅是民国时期河南的重要税收来源,而且对中原政局也产生着极深的影响,同时也在悄然的改变着河南,进而影响着中国的发展。中福公司重视教育,兴办的焦作路矿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解放后发展成为三所高等院校,为国家培养了急需的高级矿业工程技术人才,为我国的矿业开发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中福公司的南迁西迁在为抗战胜利作出特殊贡献的同时也悄然提高了当地煤矿的劳动生产效率和当地人的生活。福公司是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产物,但中福公司的发展变迁历程,又是中国人民从被迫接受到积极应对,从矛盾对抗到斗争合作,在斗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