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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客家契约文书
日期:2025-12-24
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清代民国客家契约文书
1 申报文献名称
清代民国客家契约文书
2 概述
三明地处福建省西部。唐宋期间,三明就成为大批中原汉人躲避战乱和灾荒而辗转南迁的重要聚居地,为孕育客家民系、形成客家文化做出重大贡献。福建省三明市档案馆、大田县档案馆保存的清代民国客家契约文书共计11161件,最早的始于清朝顺治七年(1650年),最晚的产生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时间跨度298年。该批客家契约文书种类多样,内容丰富,较全面呈现了清代、民国时期三明客家人的日常经济社会活动、生活面貌和行为习惯等方方面面,既是三明客家社会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研究清代、民国以来福建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历史变迁的第一手珍贵史料。
3 申报者
福建省三明市档案馆、福建省大田县档案馆
4 申报文献说明
4.1 文献遗产载体
纸质档案
4.2 文献出处及流转情况
这批民间契约文书来源确切,均为档案馆工作人员到民间有偿征集而来,订有征集协议,并且大部分契约保持了以家族姓氏为单位的原生态保存形式。
5 真实性和完整性
这批客家契约文书来源确切,均由档案馆工作人员从民间有偿征集而来,并签订了征集协议和来源真实承诺。大部分契约保持了以家族姓氏为单位的原生态保存形式。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多次实地调查和考证,证实了这批文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散存的档案文献未纳入本次提名;文献未经更改或损坏;无章节或页面缺失;文献遗产亦无部分遗失。
6 主要标准
6.1 历史意义
该批清代民国客家契约文书,作为记录福建三明地区客家人日常生活、生产状况,反映清朝、民国以来三明社会经济变迁的原始材料,有着特殊的文献和学术价值。它们不仅为研究客家民间宗教信仰、语言、饮食、建筑、传统技艺、婚丧习俗等提供了厚实可靠的史料,也有助于研究者进入历史情境,还原历史细节,拓展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的广度与深度。
6.2 形式和风格
该批客家契约文书多为单张毛边纸手工书写,分为红契和白契。部分粘接的连契在连接处加盖红印,帐簿大多为手工装订和手书,最长一份为清朝乾隆年间3米长的四连契,并有契尾,完整地反映了流转过程。契约上书写技术、使用的俗语等具有鲜明的客家人的形式与风格,一些载体与书写习惯和应用俚语现已失传或者濒于消失。
6.3 社会、社群或精神意义
客家文化一直以来被誉为中华文化的“活化石”。通过这些富有地域特色的客家契约文书,可以复原历史上丰富多彩的客家民间生活场景,重现客家乡村社会记忆,重塑乡情乡愁。
7 独特性或稀有性
相较于赣南契约因分散出版或类型化汇编导致归户性断裂(如《赣南契约文书》),以及徽州文书因依赖私人收藏而公藏归户性被削弱等现象,三明客家契约文书通过“县—乡—村—家族”进行分类归户整理,完整保留了文书的原始关联性,构建了可追溯的家族经济脉络。并且三明客家契约文书“原生态”的保存方式和时、地、人、物要素完整的“在地化”特征,使得其成为不可替代的研究客家山区社会的“活化石”。其内容涵盖土地、商业、宗族、民俗等多维度,系统性反映了客家“山区型经济模式”的演变。这种时空连贯性与多领域覆盖的组合,在同类文书中极为罕见,成为区域社会研究的基准性资料。
8 意义概述
福建省三明市档案馆、大田县档案馆保存的这批清代民国客家契约文书在社会经济、社会制度、文化传承、历史研究等方面都有重大的意义。
在社会经济方面,这些契约文书详细记录了当时的土地、房屋、工具等各方面买卖、租赁、借贷等经济活动,为研究清代民国时期客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不同时期契约的对比,能看出经济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变化,如土地价格的波动、借贷利率的调整等,有助于深入理解社会经济的演变过程。
在社会制度方面,契约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身份多样,包括地主、农民、商人等,从中可以窥探当时的社会阶层结构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的关系。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契约文书反映了当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有助于了解法律在民间经济活动中的执行情况,以及人们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
在文化传承方面,契约文书中使用的语言往往具有当时的特色,为研究客家地区的语言演变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契约文书也反映了客家文化的独特性。许多契约涉及家族财产的分配和传承,体现了客家人重视家庭、家族观念强的特点,对于研究客家家族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在历史研究方面,该批客家文书契约能系统性地、较为完整地记录当时客家人生活劳动以及一些社会民间交往和生活风俗,具有唯一性、代表性和特色性,一旦损毁不可还原,对研究中国历史上客家人宗教信仰、语言、饮食、建筑、传统技艺、婚丧习俗等有着独特的文化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