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

日期:2025-12-24

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

1   申报文献名称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

2   概述

申报档案共992件,起止时间为1812年至1912年,内容有反映该分防州判职责划分及其衙署修建,也有同喀喇沁中旗札萨克协调办理公务往来文件,涉及面广,内容丰富。

清代喀喇沁中旗大宁城位于辽河上游,是游牧与农耕文明交汇处,呈现蒙、汉、满等多民族混居格局。清廷为有效管理这一地区,逐步构建起一套兼具边疆特色与内地化特征的治理体系。嘉庆十八年(1813年),设平泉州州判一员,驻大宁城。该基层衙署专门负责处理当地牧民与中原移民之间的交涉事务,反映了清代北疆地区独特的政治生态。该档案全面记录了衙署的日常运转情况、案件处理过程及与其他行政机构之间的往来公文等,不仅是清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凭证,更为深入研究清代北疆蒙、汉边地基层衙署的构设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文献支撑。

3   申报者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4   申报文献说明

4.1  文献遗产载体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均属文书档案,其载体均为纸质档案,有公文、图纸、契约等文件。

4.2  文献出处及流转情况

内蒙古档案馆在成立之初,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后接收了内蒙古人委办公厅档案处等单位保存的原卓索图盟、哲里木盟科尔沁右翼后旗、呼伦贝尔副都统、四子王旗、伊克昭盟地区、东蒙政府、兴安省政府、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内蒙古自治政府、茂明安旗、喀尔喀右旗的蒙古文历史档案,其中就有清代喀喇沁中旗札萨克衙门档案。

5   真实性和完整性

该档案是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所藏,其来源清晰明确,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从有关单位接收保存。经专家鉴定,属清代喀喇沁中旗札萨克衙门公文档案无疑,而且迄今尚未发现其他散存的档案。

6   主要标准

6.1 历史意义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反映了清朝在喀喇沁中旗大宁城添设州判衙门的全过程,以及同喀喇沁中旗札萨克衙门协调处理蒙古牧民与中原移民交涉事宜情况。从目前存世的清代北疆地方档案来看,能够反映类此历史情况的档案比较罕见。无论对历史研究方面,还是对资政作用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清军入关建立中央政权后,为有效统治漠南蒙古地区,采取“封禁”政策,禁止中原移民擅自进入开垦种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漠南蒙古地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阻碍了诸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交往。随着时代的推移,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其“封禁”政策的弊端凸显,而且移民的压力越来越加重,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此起彼伏,亟需解决,因而逐渐开始“驰禁”。在漠南蒙古南部一带地区,按中原的治理体制设立府、厅、州、县,有效管理移民事务,构建府厅州县体制与盟旗制度并行的双轨治理模式,协同各旗札萨克衙门妥善处理各项交涉事务。雍正元年(1723年)在卓索图盟设立热河厅,后又相继设立八沟厅、多伦诺尔厅等,专管有关事务。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热河厅升为承德府,辖平泉州、滦平县、丰宁县、朝阳县、建昌县、赤峰县。这说明郡县制在漠南蒙古地区的实施,国家一体化的治理体制向北部边疆延伸,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标志意义。

嘉庆十八年(1813年),清廷为了更加有效管理漠南蒙古地区牧民和移民交涉事务,设平泉州州判一员,驻大宁城,隶属直隶平泉州管辖,直至清朝灭亡撤销。

现存有关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时间跨度精确对应于该州判衙门从创设至撤销的整个时段。这一高度的时间吻合性,有力彰显了此部分档案的完整性与系统性。

作为清代北疆蒙、汉边地基层衙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州分防的构设,是清廷基于北疆边地复杂的民族分布、地理环境及政治局势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的决策成果。该衙署的建立,标志着清廷对北疆蒙、汉杂居区域管理的进一步强化,构建起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基层治理架构,以实现对该地区的有效管控。

这些档案详细记录了州判衙门在处理日常政务、协调民族关系、管理地方事务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深刻反映出当时北疆蒙、汉边地独特的政治生态状况。一方面,衙门在行政运作过程中,积极调和蒙古牧民与中原移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了不同民族群体在经济、文化、生活等多领域的交往与融合;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审判、治安维护等职能的履行,保障了地方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为蒙、汉民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宏观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这部分档案不仅完整呈现了漠南蒙古地区管理体制从松散到逐步规范、从传统到近代化转型的演变进程,还生动描绘出蒙古牧民与中原移民和睦相处、携手共进,共同参与边疆地区开发与建设的历史画卷。其对于深入探究清代北疆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民族关系等领域的发展演变,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6.2 形式和风格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中除纸质文书档案以外,还有彩色手绘地图、街道设计图、凭证档案等。在美学方面,平泉州彩绘地图集中国古代传统地图特点,图文并重, 象形图例, 浮签图注。反映了中国的地图绘制传统和特点, 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和审美价值,是研究清朝地理和行政划分的直接资料,也是研究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在文献学方面,凭证档案作为具有原始性、真实性、权威性的历史记录,其文献价值体现在历史研究、学术研究、法律诉讼、文化传承等多个方面。这些价值不仅对于个人、组织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发展也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6.3 社会、社群或精神意义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所反映的内容记录了清朝放垦蒙地、移民实边政策实施过程。喀喇沁中旗作为蒙古地区最早与内地民人接触的地区,直隶平泉州分防设立在喀喇沁中旗大宁城,使得汉族移民定居于内蒙古地区,这为蒙汉两族之间的交流奠定了基础。这部分档案体现了清朝在基层行政治理的制度选择、对口外移民的多维管理、对乡村秩序的建构诸方面,强化了清廷对塞外基层社会的治理。同时还原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共同依存于中华文化之下,建立起共有的文化认同的史实,为研究清代边疆多民族共同建设精神家园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为研究清朝中央王朝与边疆地区的关系、清朝多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历史、研究清朝时期多民族融合提供重要史料。

7  独特性或稀有性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与其他申报档案文献相比较,同样是纸质文书档案。与其他申报档案文献的不同点有以下三种:一是多语种档案,这部分档案由蒙古文、满文、汉文三种文字形成;二是档案类型丰富,除文书档案外,还有彩绘地图、街道设计图、租地合同等凭证类档案;三是数量较多,包含文书档案979件、彩绘地图4件、设计图5件、凭证档案4件。

8   意义概述

清代直隶承德府平泉州分防州判衙门事宜档案,系统且全面地记录了清廷在北疆地区设立分防衙门的整个过程。这一基层衙署作为清代北疆蒙、汉边地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设反映了当时清廷在边疆地区的政治意图与治理策略。

档案中包含设立前期的选址相关文书档案,细致展现了州判衙门在北疆蒙汉杂居区域选址时所考虑的地理、民族分布、交通等多方面因素,为深入理解清代北疆边地基层衙署的空间布局提供了依据。同时,档案还涉及州判衙门周边街道设计、衙府设计等内容,从中可窥见清代北疆边地基层衙署建筑风格与功能规划上蒙汉文化交融的特征。

在建设过程方面,档案存有详细的用地规划、租地合同、购地合同等。这些珍贵的资料不仅体现了当时基层衙署建设的经济活动和土地管理状况,更揭示了蒙、汉边地在土地使用、经济交往等方面的互动与融合,反映出当时北疆边地的政治生态状况,即清廷通过构建基层衙署,逐步加强对蒙汉杂居地区的管理与控制,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建成后的审理案件相关文书档案内容丰富且完整。这些档案中涉及的人名、地名以及时间均与历史事件高度吻合,有力地保证了档案的真实性。作为内蒙古多民族交融共存的历史史料,这部分清朝时期的历史档案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申报档案为深入研究清代北疆蒙、汉边地基层治理模式,理解当时的政治生态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内蒙古“三交”史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历史依据,对进一步凝心聚力,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团结,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