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淮北市出台《淮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对城建档案工作重点和体制机制进行规范。《办法》构建了市、县分级负责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职责任务。确立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监管制度,要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要求,并开展业务指导。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利用流程,提供便民服务,定期公布开放目录。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行归档全过程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为推动电子档案单套制接收和全市城建档案接收平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Copyright © 2007 www.saac.gov.cn 版权所有: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
技术维护:国家档案局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0505832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