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联合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全区各级档案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要点》指出,2023年全区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十四五”全国和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以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档案服务民生为重点,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持续推进档案法治建设,着力抓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在新征程上奋力开创全区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要点》从3个方面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在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要求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服务现代化内蒙古建设;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方面,要求持续深化档案法治建设,切实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强化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全力做好评估、迎评等重点工作,着力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管好用好红色和特色档案资源,大力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全面加强档案科技创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档案干部人才队伍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党管档案工作”原则,加强档案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4月24日 总第3974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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