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和建立应对处置重特大事件工作日志提出要求。《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和建立应对处置重特大事件工作日志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支持、推进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着力从源头抓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做好档案移交管理;规范重特大事件档案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流程,有效开展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2月20日 总第394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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