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全面掌握长征文物的数量、类别、分布和特征,持续深化长征文物价值评估,适时提升长征文物保护级别,不断完善长征文物档案。各有关文物收藏单位要加强长征主题实物、文献、档案、照片、史料、口述史的抢救、保护、整理和研究,拓展征集渠道,规范捐赠程序,丰富藏品体系,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通知》还对着力加强长征遗址系统保护、着力提升长征文物展示水平、着力拓展长征文物教育功能作出部署安排。
Copyright © 2007 www.saac.gov.cn 版权所有: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
技术维护:国家档案局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0505832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