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北京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身心健康二十条”,首次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进行一体化部署,明确提出完善学生成长档案制度。
据悉,市教委将完善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全面记录学生身心发展、学业表现、兴趣特长、成长历程、师生互动、家校沟通等情况,加强学生发展情况跟踪分析,定期向家长反馈,让家长、老师和学生本人都能更加直观、立体地感受到成长变化,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建议。这些数据经过多年积累后,可成为记录每名学生自身成长经历的专属“回忆录”。有条件的学校还将试点设立“成长导师”,结合成长档案,为需要引导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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