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自2019年起联合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在完成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于2021年2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了第三批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4月第三批518家试点单位通过验收,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四部门此次联合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和做法,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子发票应用实施,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
会上,浙江省、陕西省、中国电信集团公司3个试点工作专班代表,以及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5个试点单位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出席会议并代表国家层面的试点工作专班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各试点工作专班和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成果扎实、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了一批电子发票应用示范单位,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了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完善,引领更多单位实施电子文件电子化单套制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锻炼了一支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人才队伍,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方面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专业机构测算,全省开展的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已产生效益超过17亿元。参加试点的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实现了全国地理范围内的全覆盖、对各种规模市场主体的全覆盖,以及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覆盖,极大方便了试点经验的借鉴、复制、推广,为全国电子发票的整体推广应用营造了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并在今后工作中传承好、发扬好。试点工作能够取得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组织领导是关键,各地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力协同配合是前提,各层级建立的跨部门工作专班团结一致、密切配合,为顺利推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及时靠前指导是基础,档案、财政、商务、税务主管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一致提早行动、明确目标、及时提供政策指引,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推进;为民服务是根本,多个地区将试点工作纳入办公厅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内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行动的具体举措,得到了试点单位、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支持与好评。
会议强调,面对国家经济发展对电子发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的迫切需求,要进一步推进、落实、解决电子发票应用推广中的各种需求和问题,做好试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一是要做好试点成果的总结、推广和应用。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经验的提炼总结,在编写试点案例、组织业务培训、交流推广应用等方面继续发挥试点单位的“领跑”作用,不断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应用范围。二是要关注解决电子发票应用推广中出现的新问题。针对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加以研究,及时回应社会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对在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过程中仅以纸质打印件进行归档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予以帮助解决。三是要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相关要求。各工作专班要继续协同推进工作,把试点经验的推广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结合起来,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四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快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一直在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四部门正在联合起草《电子发票全流程管理指南》,力图为全社会更大范围应用电子发票提供参考。各地区、各单位也要及时修改完善本地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广泛宣传解读,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会议以线上视频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国家档案局设主会场,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档案、财政、商务、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中央企业总部、有关试点企业的档案部门、会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通过线上平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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