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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编制,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http://www.saa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556052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档案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更好服务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国家档案局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952件,其中,要闻与工作动态信息900余条,发布政策文件、意见征集公告等79条,公开政策解读信息8条,网站累计访问量达726.99万次。国家档案局微信公众号推送287期共计387条稿件,阅读量达182.01万人次。联合人民网发起“我为档案工作献一策”人民建议征集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办结14件。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四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研究改进国家档案局所属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统筹把关,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工作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前均在国家档案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颁布后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国家档案局网站布局和栏目设置,“工作动态”及时跟进行业进展,“法规标准库”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维护,“专题热点”栏目持续更新“企业创新案例展示”、展播“筑梦现代化奋斗兰台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微视频作品”等。改版国家档案局微信公众号,丰富发布内容,增加发布频次,进一步优化信息内容呈现形式。

(五)中央和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工作情况

中央和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持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中央和国家机关网站上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服务,全年共接待查阅者477人次,提供打印复印文件752件10297页。接收公报、汇编等政务资料156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3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年,国家档案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但在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政府门户网站访问的便利性、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2025年,国家档案局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档案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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