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档案馆印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企事业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计划利用4年时间接收全市50余家单位近20万卷(件)档案进馆。此次计划接收进馆的档案主要来自暂存于市企业托管中心已完成国企改革的单位。通知明确了国企改革中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规范了档案移交进馆整理标准。同时,市档案局将加强对移交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档案移交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档案移交进馆工作顺利完成。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8月9日 总第3715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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