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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区档案馆 “履责一单清”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档案馆围绕清廉机关建设要求,创新“履职一单清”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清单化、规范化,有力促进了清廉机关建设。

区档案馆结合机构改革及“三定”方案,对各科室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厘清工作责任清单20条。按照“职责清、任务明、工作实”的要求,区档案馆对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量化,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厘清了责任边界。清单既包含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共性,又突出不同科室职责的特点,实现“一职一清单、一人一清单”。此项工作既是对各科室工作职责的一次全面梳理,也是对全馆整体工作思路的一次有效优化。

区档案馆还根据工作清单逐一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将各项工作的全部环节进行明确,进一步厘清工作的步骤程序。目前,全馆共绘制66张流程图,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全面的流程图框架体系,实现了“一单一权责、一单一流程”。流程图简洁明了、直观易懂,工作各环节一目了然,便于干部职工“看图做事”、办事群众“照图办事”、监督机构“按图监督”,有力推动了全馆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确保“履职一单清”工作机制顺利推进,区档案馆建立了干部作风建设保证金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浙江省委“六项禁令”、宁波市委“十项规定”、奉化区委“21条规定”,以及区档案馆干部作风建设保证金制度中列出的25项扣分项的,区档案馆将扣除该干部的相应分值和保证金。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认真履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精神,提振了“精气神”,激发了工作热情,全面提升了服务意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0月28日   总第3442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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