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社局、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档案工作作出部署。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公共就业服务档案是就业发展历程和成果的真实记录,是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真实见证。同时,公共就业服务档案作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凭证和依据,在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建设、巡视巡察、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通知》明确,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档案主管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档案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档案主管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公共就业服务档案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整体工作中统筹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档案全过程管理。档案主管部门要做好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通知》强调,要加强档案收集,规范档案整理,确保公共就业服务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整理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要加快推动档案信息化,有序开展存量档案数字化工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系统电子文件归档。要不断改善公共就业服务档案安全保管条件,配备“九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审批制度,强化对档案服务外包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启动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同时确定3个至5个区县先期开展档案数字化试点;2023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档案电子化。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8月18日 总第387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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