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梧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中做好相关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方案》提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梧州市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梧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责任清单》要求,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等6个测评项目18个测评指标50条测评内容和加减分标准细则,认真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方案》强调,要严格按照评估验收标准,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台账,做好建档、分类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提供可靠凭证。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5月19日 总第3832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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