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惠州市城建档案查阅利用须知》,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查阅利用管理,提升档案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须知》主要体现“分类管理、规范流程、明确权责”三大特点。在分类管理方面,实行主体分类、精准服务,将查询主体细分为城乡建设规划业务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建筑物所有权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国家司法纪检等案件办理部门等8类,并明确每类主体相应的查阅条件与利用范围。在规范流程方面,明确从查阅申请、审核、复制到盖章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推行标准化操作,减少人为操作弹性,切实保障档案移交单位及利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档案利用效率。在安全管理方面,依法开放档案的同时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敏感信息不泄露。同时,突出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决策、工程改造、历史研究、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凭证与参考价值,让档案资源得到有效转化和利用。
Copyright © 2007 www.saac.gov.cn 版权所有: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
技术维护:国家档案局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0505832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