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山东省烟台市赠送天安门广场国旗仪式在北京举行。一面曾于2025年8月24日在天安门广场升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被赠予烟台市档案馆。这面国旗编号“2025-0236”,长5米,宽3.3米,展旗面积达16平方米,将被市档案馆永久珍藏并展示。
1945年8月24日,烟台宣告第一次解放。此次受赠国旗,正是对那段光辉历史的深切致敬与永恒铭记。受赠国旗将被陈列于市档案馆“档案烟台记忆”展厅序厅的显著位置。为庄严迎接国旗,馆方专门规划了长15米、宽7.45米的展陈空间,打造了长7.36米、高6.6米的展示墙。国旗将展开放置于红色烤漆钢结构底座之上,配以水晶与钛合金不锈钢制成的铭牌,并采用钢化玻璃罩进行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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