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区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近期,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档案馆积极主动对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为涉改部门开展针对性业务指导,联合下发工作通知,要求涉改部门将档案处置工作纳入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档案处置工作及时到位。同时,进一步明确档案归属和流向,规范工作程序,要求涉改部门尽快编制档案管理与处置方案,及时做好文件清理与归档,准确做好清点与核查,扎实开展新建单位建档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4月1日 总第411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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