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吉林市档案馆第一时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和传达贯彻《实施条例》。
会议要求,要全面系统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将对法规制度的深刻理解转化为更好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在档案接收征集工作上加力,进一步规范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加速推进档案接收步伐。在信息化建设上加力,推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民生档案数据库,方便群众检索利用。在保护开发、编研宣传上加力,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结项收尾,打造“馆藏满文档案”亮点成果。在优化查档窗口服务上加力,持续深化服务品牌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安全管理上加力,落实常态化管控机制,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绝对安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2月8日 总第4096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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