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档案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传达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并就进一步规范做好机关档案工作作出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国安主持会议并讲话。机关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从事机关档案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有关档案工作的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安排,不断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保管、开发、利用、宣传等环节,强化政治把关、注重政治效果,用政治标准检验和审视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机关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聚焦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实践,着力抓好党组会和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专委会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以及视察、检查、调研等重要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全面做好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以及“三年行动”期间形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会议要求,要筑牢安全底线,压紧压实责任,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特别要把好档案“形成关”“进口关”“检验关”,实现“收、管、存、用”全链条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工作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助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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