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信用+”监管路径,通过制度立法保障与跨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制度保障+数据共享+联合奖惩”的监管模式,为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新颁布实施的《天津市档案条例》,明确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实施失信惩戒,从立法层面筑牢信用监管的制度根基。市档案局主动联动市发展改革委,将档案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监督检查3类7项行政管理信息纳入《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档案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5年版)》,实现了档案监管信息与公共信用体系无缝对接。依托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档案监管信息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共享共用,为精准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提供数据支撑,真正让档案违法行为人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约束。该创新举措,既通过信用惩戒的刚性约束强化了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又以跨部门数据共享打破了监管信息壁垒,更契合国家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档案领域创新监管方式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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