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办函〔2016〕108号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武警部队参谋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201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现在开始接受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01〕2号)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查,择优推荐。
二、推荐方法
推荐单位需登录“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60.144.177/guo/inx.asp)填写有关栏目内容。“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登录期限为2016年6月6日9∶00起至6月20日17∶00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武警部队参谋部办公室作为推荐单位登录“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文件发放。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如有推荐意向,请向我局技术部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三、报送材料要求
每个推荐项目须报送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4套及电子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4份,《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盖推荐单位章)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材料。
推荐单位须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同一推荐单位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应同时报送国家档案局技术部。成果材料和《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电子版发送至技术部科技处邮箱。
四、推荐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科技处王琳、何晓晶、翟硕硕
联系电话:010-63093016、66183434(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
邮政编码:100032
电子邮箱:kjc@saac.gov.cn
附件: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