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办发〔2015〕2号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转发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
现将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安徽省的经验,抓好本地区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关于加强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政务服务档案工作,有效地收集、管理和利用好政务服务档案,促进政务服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的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安徽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自成立和运作以来,产生和形成了大量档案。这些档案是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公共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真实记录,是各窗口单位依法行政、规范审批行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凭据和依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档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运作、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及时归档、集中保管和有效利用。同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入驻窗口单位办理业务文件材料归档和管理工作的督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对各窗口业务办理工作督查的内容,纳入管理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窗口工作人员档案业务培训,通过档案的规范管理,促进和提高各窗口工作岗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的水平。
二、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务窗口业务办理文件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窗口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各窗口单位全宗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窗口单位档案机构要依法将窗口办理业务形成的档案纳入本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切实履行对窗口业务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职责。要建立专门针对窗口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窗口档案工作负责人,指定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尚在办理过程中文件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做到文件材料流转有序,责任明确。要加强对文件材料的日常管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和已经整理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存放在档案柜中,钥匙应专人保管。归档的文件材料查阅必须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利用网络平台受理的办件,应符合电子文件管理归档和利用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明确档案归属和流向,及时、规范移交档案
政务服务档案是国家重要的档案资源。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明确本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的归属和流向。不能单独构成独立档案全宗的,应定期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各窗口单位要建立窗口业务档案定期移交制度和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窗口办理的文件材料应按年度进行整理,并于次年6月30日前移交到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窗口单位档案机构要加强对移交档案的检查、清点、核对,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任何窗口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四、依法监管,协作配合,推动政务服务档案健康、规范发展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政务服务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职责,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立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业务水平,依法督促检查并做好指导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档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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