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办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国统制〔2014〕74号)。现发布在国家档案局网站(http://www.saac.gov.cn),有效期2年。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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