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函〔2014〕10号
国家档案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
经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2013年度北京市平谷区等56个县(市、区)成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市、区)。名单如下:
1.北京市:平谷区
2.天津市:宁河县
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4.山西省:柳林县
5.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
6.辽宁省:庄河市、大连市金州新区、昌图县、新宾满族自治县
7.上海市:嘉定区、金山区
8.江苏省:泗洪县、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
9.浙江省:玉环县、诸暨市、安吉县
10.安徽省:怀宁县、黄山市屯溪区、长丰县、太和县
11.福建省:仙游县、长泰县、连城县、柘荣县
12.江西省:新干县、都昌县、南昌市青山湖区
13.山东省:宁阳县、临沭县、淄博市周村区、垦利县
14.河南省:固始县、永城市
15.湖北省:公安县、襄阳市襄州区、通山县
16.湖南省:冷水江市、中方县
17.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始兴县、惠州市惠城区
18.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港市港南区、南宁市青秀区
19.四川省:大竹县、平昌县、成都市温江区
20.贵州省:大方县、黔西县
21.云南省:双柏县
22.陕西省:户县
23.甘肃省:华池县
24.青海省:祁连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苏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希望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县(市、区)的先进经验,推动本区域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持续发展。希望以上各示范县(市、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国家档案局
2014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