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撰写过单位《大事记》、《荣誉录》、《全宗介绍》一类的文字的我,却一直以为档案是远避尘世、难露真容的“藏品”,离自己的生活很远。
直到有一天傍晚,在网上闲逛时读到嘉兴在线新闻网今年5月14日的一则新闻----《你的人事档案,它还好吗?》后,才猛然醒悟:档案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不用时一文不值”----是我们忽视了它的存在,“要用时价值连城”----它确确实实是十分重要的。原来的那个自以为是的“以为”真是错得离谱。
不是吗?人一出生就会有“出生证明”,凭这“出生证明”才能报上珍贵的户口,人生第一份档案资料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
人的一生填的无数有用或无用的履历表、鉴定表、申请表和岁月累积的个人简历资料,都会尘封进自己看不到也不能看的这“室”那“馆”。犹如饱经风霜的寂寞老人,惜言如金地注视着你。你可以忘了它,但它绝对忘不了你。如果一不小心遗弃了或丢失了,你就会像《你的人事档案,它还好吗?》中陈明先生一样,痛感“档”到用时方恨少,生出真“要命”的遗恨来。
有件事,我一直记忆犹新。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单位“以工代干”借在劳资部门。适逢涨工资,讲的是工龄长短、论资排辈。一位工友下过乡,听说“乡龄”可折算为一半“工龄”,但得有“证明”。工友为此跑了生产队、大队、公社、居民委,打了十余张证明,其中的下乡时间各说各的,没个确切日期。劳资部门是讲一是一、二是二的部门,一定要有个准确的下乡与回城日期。每次看到堂堂六尺汉子,怨声载道地来,眼泪汪汪地回,我心里真不知滋味。后来听说档案局有上山下乡的档案,我连忙告诉了工友,与他一起到原市府大院靠近百福弄的角落,找到了档案室。总算有他的资料,当时没有复印机,人工抄写加盖档案公章。单位的头头看后连说,这是最“硬气”的证明。每每说起此事,大家唏嘘不已:别看平时“门前冷清车马稀”,紧要关头给力的还是档案馆呀!。
我又想到去年的一件事。一位八十高龄双腿残疾的老太想申请“廉租房”,看她行动不便、生活自理都很困难怎能跑东跑西,我就自告奋勇当回“志愿者”。老太是嘉兴人,1968年丈夫不幸因工死亡,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几经变更。一搭手,方知“世事艰难”。一趟趟打证明,一趟趟交材料,跑得人晕头转向。最难的是那张“单身证明”,明明丧偶已有四十多年,大家也都知道这老太丧偶后一直单身,但新嘉、解放、新兴三家派出所就是找不到相应的记载,也就不能出具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就无法打到老太的“单身证明”。事情十分奇怪,老太丈夫当初是如何取消户口的?有人说,“文革”中什么事都会发生。但那位婚姻登记处常在电视上露面、据说很有一些名气的朱姓婚姻心理咨询师死抱“规定”不放,害得我跟她大吵一场。后来终于托人在老太丈夫原单位的满是尘土的档案里找到了相应记录,又找到这个单位的破产清算组盖了公章,事情总算有了眉目。如今细想,公民的点点滴滴散落于各机构的材料、资料,为什么就不能像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一样统一保管起来,免得类似“要命”的情况产生?
倏忽间,白天的喧闹即将褪去,由随意浏览导致奔涌而来的浮想渐归平缓。抬头凝望窗外由翠绿转为墨绿、逐渐模糊的树木,望着,望着,心中无由来地生出电光火石般的闪念,就像刚才不经意点击了“网页”一样:
档案啊,档案,“向那天空大声的呼唤说声我爱你”委实不易!不爱、不喜欢,也许还可以,但千万不能遗弃它,否则烦恼事、“要命”事随时会找上你。千万不能再有档案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属品,个人的档案资料由相应的机构保管与自己关系不大”的意识。
特别是那些如影随形、相伴终生的人事档案,应当成为自己的镜子,不时拿来照一照,以“正衣冠、知兴替、明是非”。
如此,则档之幸哉、档之司者幸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