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地方史料研究、编纂工作者,先后在广西北海市党史办公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工作,退休至今仍受聘市内有关局(办)撰写专业志书。从事地方史料工作三十多年的经历中,有三件历史档案所涉及的历史事件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第一件是斜阳岛农民自卫军坚持五年的反围剿斗争。
1981年我参加“斜阳岛农民自卫军”专题的编撰。斜阳岛位于北海市涠洲岛东南方,是一个面积仅1.89平方公里的小岛。1927—1930年间有一支自广东遂溪县的农民自卫军撤至岛上,收编岛上的海盗,组成农军一、二营,坚持五年的反围剿斗争,最后被国民党军攻陷,农军战士40多人被押到北海处决。这一事件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期民间都有传说斜阳岛上被国军围剿的都是土匪、海盗。为了弄清楚上岛农军的来历与真实身份,经过深入调查采访当事人或知情人,并与广东湛江市、遂溪县、海康县党史办公室联系,得知当年农军总指挥薛经光(字文藻)有一份本人撰写的《自传》,收藏于遂溪县公安局刑事卷宗第五卷第十七册的“薛文藻”档案中。我通过遂溪县党史办及海康县党史办把这份档案抄录下来。薛经光192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的三个弟弟也是中共党员,都曾是农军的领导成员。
根据这份《自传》及其他采访记录及历史资料,最后确认这支农民自卫军是中共领导下的农民反蒋武装,其存在的历史年代与当年红军在江西井冈山的活动是同一时期的,也可说是中共武装斗争史上第一支农民武装队伍。为此我与同行把这支斜阳农民军的斗争史编入北海史册。倘若不是在档案中找到这份《自传》,这支农民自卫军的光辉历史恐怕要在当地人的传说中被歪曲、湮没了。
第二件是1936年的“北海事件”。
“北海事件”发生在1936年9月3日,当天夜里在北海市经商的日本商人中野顺三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杀死。该事件在民国外交史上称“北海事件”,与当年的“成都事件”均为抗日事件。但对“北海事件”的内情及前因后果,当时国民政府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刁作谦的秘书凌士芬曾三赴北海作调查,后写成“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藏于广州中山图书馆特藏馆。1981年我专程至广州调阅该报告,并以钢笔全文抄录,共得2.5万字。“调查报告”以钢板蜡纸刻印,分第一、第二两次“调查北海日侨中野顺三被害始末记”和八份“附录”。1985年我再赴广州该馆复印原件。现复印件藏于北海市市志办公室。该调查报告详述北海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最后的处理结果。
至于该事件的内情,则得益于找到该事件的参与者——一名当年的十九路军战士。这名战士叫周大强,曾参加1932年1月28日的“淞沪抗战”,后复员返乡。1936年6月新十九路军在南宁成立,他重返军中,随该军60师进驻北海,同年9月便参加刺杀日谍中野顺三特别行动组。“北海事件”后新十九路军被解散他又返乡。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他又参军重返抗日前线,大约在1939年—1940年间一次同日军作战中左臂负伤致残,被送往贵州一所国军军人疗养院疗养,并获得一张“伤残军人证书”,有蒋介石的签名,据说凭此证可终生享受国家医疗及生活补贴。周自1940年至1949年均享受此种待遇。
我1981年采访周大强时,他把此证及个人获奖的一幅单人照送我。可惜的是他的“军人证书”在我多次搬家后已丢失,唯独他的单人照还在,至于他本人,在我采访他后的第二年(1982年)便去世。
第三件是关于1937年12月的“南京大屠杀”有关史料。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后,对南京军民进行长达6周的血腥大屠杀,共计34万南京军民死于枪杀、刀砍和活埋。当时北海市属广东省管辖范围,一批原十九路军的粤籍军人也参加南京保卫战。其中北海籍军人谭氏兄弟分别任国军连、排长,谭氏其弟战死于中华门,谭兄则在战败后化装躲进居民区。日军进城后一一甄别居民身份,先发给“安居证”(居民证),至1933年1月驱赶外籍难民时则发给“外来留京难民回籍通行证”。谭兄在“难民回籍通行证”上的籍贯不敢填“广东北海”,而改填“福建漳州”。后来他还在这张“难民证”上附言:“南京沦陷时难民没有这张证……倭寇当你是军人,要抓去江边试刀!”
这两张证书目前都保存完好,保管者目前正设法寄往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好让这两份侵华日军在我国所犯滔天罪行的证据在纪念馆永久保存。
要获取一份档案,就要付出相当大的毅力与精力,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恒心,甚至用生命去争取。中国军档收集第一人刘义权,在收集档案回来的路上遭遇车祸,面临车毁人亡的危险时,刘义权紧紧抱住档案,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好档案。通过他收集整理的档案,军队查证了数万名失踪和牺牲烈士的下落。刘义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为档案工作人员树立了一个熠熠闪光的精神标杆,他对档案事业的敬业、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当代档案人员好好学习。
档案是史料的宝库。一份档案就是一份历史见证,就是历史的最真实记录。通过档案,后人可以拨开历史迷雾,追溯历史事件的真相,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而还历史的真实面目,正是我们史学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