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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与档案随想
电视与档案随想
作者:钟玉婷 来源: 2013年11月06日

    说起“档案”,许多人既熟悉,又陌生,往往会想起那一张张曾经填过的表格,上学、工作、升迁、调动,人生的每一次重大改变都记载在档案的卷宗里。小到每一个个体,大到国家和社会,档案始终承载着记录历史的作用。实际上,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的载体也不断增加。无论文字产生之前的结绳记事、刻契记事、图画记事,还是有了文字之后记载的甲骨档案、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纸质档案等,展现的无不是历史的辉煌与文明的记忆。进入20世纪,档案家族里又增加了一位新的记录者——电视。

    1928年,美国纽约31家广播电台进行了世界上第一次电视广播试验,由于显像管技术尚未完全过关,整个试验只持续了30分钟,收看的电视机也只有十多台,此举宣告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电视艺术的问世,是电视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事件。随后,第一部电视剧《女王的信使》在美国播出,电视新闻节目也于20世纪30年代播出。虽然当时还没有专业的电视录像设备,大多数电视节目是现场直播,但是少数的电视节目以胶片的形式记录并保存了下来,这些就是电视记录下最早的影像档案。

    相比文字,电视通过声音、画面和字幕等元素,更加直观、准确、生动地进行着记录。二战以后,电视步入黄金时期,电视摄录设备的发展也让电视成为历史档案的重要记录者。作为大众媒体,无论是新闻、纪录片、电视剧、访谈节目还是体育转播,电视都将镜头深入到国家政治、社会民生、国际关系、卫生教育、文娱体育和自然环境各个方面,用镜头语言记录着人类发展和社会变迁。中央电视台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拍摄了反映长江沿岸地理和人文生态的纪录片《话说长江》,播出后反响空前热烈,中国观众第一次全面直观地看到了长江的面貌。时隔20年后,该片的续集《再说长江》又一次将镜头对准了长江沿岸,展开了中国电视史上最大规模的记录长江行动。长江20年的变迁,国家20年的发展,通过电视画面被永久地记录下来,这两部纪录片也作为珍贵的档案将永久留存下去。

    电视对于档案发展的贡献不仅在于通过影像记录鲜活的历史,更在于以一种平民而大众的方式将历史尽可能丰富的保留下来。随着80年代后电子摄录设备的出现及新媒体技术的革新,这一特点展露无遗。先是轻便小巧的DV摄像机,再到手机、IPAD等移动终端,让传统摄像机难以拍摄到的镜头成为了可能,也让家庭和个人成为了记录者和传播者。例如,在2000年初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报道中,战地记者使用DV、手机等拍摄工具可以在现场随时随地拍摄下当时的场面,捕捉到更多的细节,让世人更加完整、真实地了解战争的面目;2001年美国世贸大厦遭受恐怖袭击,我们通过电视,看见在现场亲历者用手机第一时间拍下当时飞机撞击的过程,迅速记录下这一对世界格局影响深远的事件。电视对于重大历史事件的记录和报道都形成了人类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档案。

    作为一名电视工作者,中央电视台的员工经常要和各类档案打交道。首先是影像档案,目前我台音像资料馆保存了140万小时的电视节目资料,这个数字随着新节目的产生还在不断增加。

    除此以外,档案对于电视的重要性不仅如此。2008年,在全面回收历史节目版权合同的基础上,我台设立了国内第一个专业的版权合同档案库。这里归档存放的合同分为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体育赛事、晚会、大赛、引进、开发、高清和日常栏目等十个类别,小到一张嘉宾、演员确认书,大到厚达几百页的转播权合同,每一张纸都要经过扫描、编码、归档、入库等严格的程序,最终被完好地保存在恒温、恒湿的合同档案库里。截止2013年6月,版权合同库总计上架合同档案近4万个,涉及的各类型版权合同多达14万余份。这些合同文件记录了中央电视台过去到现在所有节目的版权信息,是我台今后进行节目制作、播出和二次利用的重要依据,也为我台规划未来发展和制定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我看来,版权合同档案工作贯穿着整个版权合同管理流程。随着我台版权管理的逐步规范化,许多合同在前期谈判、起草阶段便需要专业版权管理团队的参与,初步起草后又经过版权管理部门和台相关部门的审核,经历多次修改后双方签订,最后由版权管理部回收并统一整理归档。正是因为用心,每一份合同不仅顺利地进入档案库,更重要的是这些合同凝聚着版权管理人员的智慧和付出,有力保障了我台的权益。

    作为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部的一员,正是因为亲身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档案工作对于电视台的重要意义。可以说,电视以其独特的魅力让档案更加鲜活丰富,档案则是电视台事业发展的基石和依靠。在我台努力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媒体”这一伟大目标的进程中,档案工作就像是一座高高的灯塔,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让我们心中满怀信心,让我们的步履更加坚定。

责任编辑: 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