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副省级城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
为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全国数字档案馆建设,我局拟面向“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和“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建设单位征集数字档案馆建设典型案例,采用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各类典型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
1.征集案例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档案局审批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和“国家级数字档案馆”。
2.案例材料应反映本单位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工作中的思路、做法、经验、创新应用、建成后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应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点鲜明。
3.案例材料正文以4000字左右为宜,用语规范,文字简洁,条理性强,分析提炼到位,具有一定借鉴推广价值。
4.案例材料文档格式为DOC,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案例名称”,可围绕案例内容添加相应的视频、图片等补充材料,视频格式为MP4,图片格式为JPG。案例材料封面应注明案例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不编页码。案例材料需一套纸质、一套光盘,体例格式为: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宋体,三号);三级标题(楷体,三号);段落文字(仿宋,三号),行距30磅。
二、工作安排
1.各建设单位自愿报送案例材料,经省级档案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2.案例经筛选择优安排在国家档案局官网发布,通过档案媒体宣传、印刷出版。
联系人:冯剑波
联系电话:(010)55605256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