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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档办〔2010〕130号 |
| 索引:20109901100000014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
201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现在开始接受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60.144.146/guo/inx.asp),按要求输入项目内容,通过网络向推荐单位申报。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01〕2号)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单位需登录“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按要求输入项目内容,打印《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并请在封面注明“原件”字样)。成果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见附表)一式20份。请将上述材料一并邮寄至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科技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
三、登录“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本通知发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有推荐意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人民团体档案部门、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和中国照片档案馆,请与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科技处联系,索取用户名和密码。联系电话:(010)63093016、66183434(传真)。
四、申报时间截至2010年8月15日。逾期推荐及推荐材料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附表: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 下载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