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纪念档案法修订颁布5周年暨实施条例颁布1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全国档案系统贯彻实施档案法和实施条例的实践成果,研究谋划下一阶段档案法治工作目标任务。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王绍忠出席并讲话。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洁鸿主持。
会议指出,档案法和实施条例修订颁布以来,档案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增强制度供给系统性实用性,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加强资源源头管控,加大开放利用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数字资源安全可用,突出监督检查工作实效,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资源质量和结构更加优化,事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更加坚实,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王绍忠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跟进学习党和国家最新部署要求以及新发布的中央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时将有关要求融入工作实践中。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下力气解决档案法规制度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引领档案工作现代化和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制度建设方向,按照急用优先的原则,量身定制法规制度。从便于执行的角度出发,将条文内容化繁为简,重在务实管用、解决问题。坚持系统观念,既要着眼新情况制定配套新制度,又要给已有制度“打补丁”,加强对档案法规制度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的研究。要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建设效能。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监管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施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和执法文书。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探索联合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明确监督依据、方式手段和追责问责途径,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要在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档案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会上,来自省级档案主管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及人民大学的10名代表作交流发言,总结各地区各方面实践经验,推动档案法和实施条例贯彻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法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围绕“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工作”进行分组讨论,交流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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