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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确保集体林改档案完整、准确、系统,青海省档案局会同青海省林业局,结合青海省集体林改工作实际,共同制定了《青海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各级林业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认真做好集体林改档案工作,加强对集体林改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办法》还对集体林改档案工作人员和职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的保管、利用和移交,奖励与惩罚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青海省档案局)
信息来源于 档案工作信息〔2010〕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