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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2010年5月26日至28日,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十八次年会在天津召开,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抓紧组织落实。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十八次年会会议纪要
2010年5月26日至28日,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十八次年会在天津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通报国家标准委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审议并确定2010年档案工作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三是审查《数字录音录像档案著录规则(送审稿)》。
段东升主任委员向会议通报了国家标准委确定的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促进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进步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更加牢固地树立服务的观念、科学的观念和法治的观念,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在“调结构,健全标准体系;保质量,着力提升水平;提速度,适应发展需求;增效益,讲求工作有效;强管理,建立法治机制”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深入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段东升主任委员还向会议通报了上次年会以来档案标准化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一是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一同暂缓采用以美国ADOBE公司技术为基础的《长期保存的电子文档文件格式第1部分:PDF1.4(PDF/A-1)的使用》作为国家标准在我国的实施,并最终与国家标准委达成协议,将该标准的使用范围限定在“涉密文档以及作为档案保存的文档”以外。二是完成了《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第1部分:通则》和《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文件元数据第1部分:原则》两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修改和送审工作,并报送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是完成《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缩微胶片数字化技术规范》、《数字档案信息输出到缩微胶片上的技术规范》、《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7项行业标准的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工作,并完成《档案工作标准汇编(8)》的编辑出版。四是申报《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格式需求》国家标准项目并获准立项。五是派员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ISO/TC46/SC11)第22、24次工作会议。
会议对2010年各地各部门申请立项的10个档案工作行业标准项目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以下5项列入2010年档案工作行业标准制定计划:1.《数字档案馆可信数字资源长久保存需求规范》,承担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电子文件中心管理系统功能框架》,承担单位为安徽省档案局(馆);3.《计算机输出缩微品(COM)和计算机输出光盘(COLD)双套存储电子档案的要求和应用规范》,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4.《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承担单位为江西省档案局(馆);5.《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规范》,承担单位为安徽省档案局(馆)、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鉴于《数字录音录像档案著录规则(送审稿)》中存在标准研制定位不够准确、概念不够清晰、具体著录项目需作调整、缺乏实例验证等问题,会议暂未通过对《数字录音录像档案著录规则(送审稿)》的审查,要求编制单位根据档标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后再行送审。
会议要求加强下列工作:一是在完成《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第1部分:通则》和《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文件元数据第1部分:原则》报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ISO15489《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第2部分:指南》和ISO23081《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文件元数据第2部分:概念与实施问题》的采标工作;二是按照《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协调做好电子文件管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三是从国家和全局的利益出发,继续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版式技术产业应用联盟的工作,并配合做好有关技术标准的开发和应用,使得符合档案长期保存需求并有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尽快投入使用;四是严格落实标准制修订计划,督促各标准承担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标准研制工作。
会议要求档标会秘书处继续与立项单位保持联系,加强标准研制监督,确保标准研制能够及时、高质量完成,同时做好行业标准汇编的编制和宣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