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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公示单(第23号)
中国国家档案局网站 www.saac.gov.cn 2009年09月25日   





      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第八条规定,现将上海市报送的自评加分项有关内容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23日止。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发送Email至专用邮箱dasypg@sina.com,或直接向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反映(电话:01066182555)。反映意见时,个人应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应留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提供可核查的细节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上海市档案局报送的自评加分项内容

考 查 点
具  体  内  容
 分 理  由
12.队伍素质
“十五”以来省档案局馆或领导班子因档案工作成绩显著获得本级党委、政府或国家档案局表彰加1分
上海市档案馆于2005-2006年度、2007-2008年度连续两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13.教育与培训
建有在职教育培训基地实体加1分
上海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上海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沪编[1992]47号),培训实体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9.档案接收与征集
向外国组织或个人征集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加1分
2006年上海市档案局(馆)接受澳籍华裔Winsome Done女士捐赠的档案资料;2008年委托档案征集员赴俄罗斯征集到陈云同志有关经济工作的信函;2009年从英国征集到晚清时期的上海租界档案。
21.馆藏档案开放利用
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的加1分
上海市档案馆在网站上公布,周六、日和节假日提供预约查档利用服务。
23.宣传与展览
“十五”以来在境外举办档案展览加1分
“十五”以来,上海市档案馆相继在美国、加拿大、法国、埃及、日本等10余个国家举办“上海风情图片展”等展览。
档案局馆参与制作的专题片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播放加1分
上海市档案局馆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合拍的《城市档案系列》和《重走上海解放路》、《解放之初》专题片分别于2006年和2009年在上海电视台播出。
26.科技成果应用
本省档案系统完成的档案科技成果在外省得到应用加1分
上海市档案馆研发的“Danfoss-semco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在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应用。
29.档案工作服务创新
“十五”以来在我国档案工作领域属于首创的有示范性作用的工作加1分
2004年加盟“东方讲坛”,确定“城市、档案、历史、文化”为讲座的主题,推出“城市记忆—上海的故事”等系列讲座,在全国档案工作领域具有首创的示范性作用。

国家档案局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 国家档案局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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